新聞摘要:4月25日下午,南京市文廣新局在官方網站發布的一則消息,迅速引起國內文博界的熱議。該消息稱,近日一房地產公司在南京市博物館大成殿舉行房地產新聞發布會,產生負面影響,該館負責人未履行任何報批手續,嚴重違規,責成停職檢查。
不久前,浙江衛視娛樂真人秀節目《奔跑吧,兄弟》制作組將拍攝地點安排到了杭州博物館,“跑男”在擺滿了珍貴古典文物的展廳里喧鬧、打斗、奔跑,同樣引起社會廣泛批評。文博單位舉行商業活動的尺度何在?記者就此向多位文博人士進行探討。
“不要讓文化淪為商業道具。”有評論認為,在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與文物保護不相關的商業推介活動,是把傳統的文化文物當作了一種商業賺錢的手段。此次南京市博物館受到處分,是否意味著今后博物館應該與商業活動“劃清界限”?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常務副主任胡志祥教授告訴南方日報記者,由于部分博物館經費不足,通過舉辦商業活動補充經費、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并無可厚非:“如何把握好尺度才是關鍵。”
湖北省博物館黨委書記、常務副館長萬全文告訴記者,其實,從國外知名博物館的運營情況來看,允許舉辦商業活動其實是一種常態,通過舉辦商業活動籌措經費,也是這些博物館常用的一種方式。但即使在西方,博物館舉辦商業活動也是有原則的。美國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前館長托馬斯·霍文曾明確提出:博物館可以開展商業活動,但是商業化不是也不應該成為博物館的追求。“歐美博物館一般都會專設場地舉辦商業活動。美國大都會博物館就專門為此復原了一座埃及神廟。”
近年來,國內文物保護事業發展迅速,各地普遍建立了博物館,并成為向大眾傳播歷史知識的一個重要場所。去年3月20日頒布《博物館條例》實施后,文化創意也開始走進公眾的視線。不過,并不是所有“創意”都為公眾所接受。
不久前,綜藝節目《奔跑吧,兄弟》在杭州博物館的錄制就引起不少批評。館藏文物近在咫尺,“跑男”們卻在博物館里“撕名牌”,令人膽戰心驚。
在博物館內舉辦娛樂節目,真的有助增加博物館的傳播價值?有人質疑,如此行為已違背《博物館條例》對游客提出的要求:演員們在展廳里放肆追逐,容易導致對文物輕慢的心理在社會滋長。博物館靠明星“吸粉”,也與其自身形象格格不入。
“博物館舉辦商業活動要與博物館自身的地位風格相符合,要能夠提高博物館的形象,而不是減弱博物館的形象。”胡志祥認為,作為保存物質性文化遺產的專門場所,商業活動的風格最好與博物館的風格相似或者相近,“博物館的風格一般比較典雅,所舉辦的商業活動最好也是典雅的。比如說,南京市博物館的大成殿實際上就是孔廟,就可以在此舉辦一些大型經典圖書的發布會”。
除原則外,博物館適宜辦何種活動也需要考慮細節問題。文物的“安全第一”則被視為行業的金科玉律。為此,胡志祥建言,在博物館舉行活動所使用的相關器材、燈光都必須確保安全。國際上就有許多博物館“抵制”參觀者帶自拍桿,中國國家博物館也在去年加入了這一行列。“總體來說,博物館舉辦商業活動不能‘批量化',最好一事一批、一事一議。”他建議道。(摘自《南方日報》2016年4月27日《成龍博物館走秀 商業活動該不該進博物館》)
意象點評:近兩年,業界關于博物館要不要、該不該進行商業活動開發的討論不絕于耳,有贊同的,也有投反對票的,國內很多博物館在“要收入”還是“堅守舊陣地”中陷入了兩難,但整體上看,我國博物館的商業化開發正在慢步前行。
夾在體制與市場之間,越來越多的博物館面臨發展困境,一是因經費不足而遭遇到生存難的問題,二是人氣不足又導致了博物館資源的大量浪費。而商業活動不失為一條破除博物館發展瓶頸的務實之道,一方面,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對博物館內外普通場館、露臺、會議室、草坪等進行商業租賃,讓商務宴請、社交晚宴、會展、典禮、演出等商業活動紛紛走進博物館;另一方面,根據館藏資源,博物館自主主辦或合作引進一批包括讀書會、文化論壇、成人禮、企業培訓等特色化商業活動,實現博物館經濟收入和文化氛圍的雙贏。
但是,博物館的商業化開發必須有原則、講秩序,首先要確保館內文物資源的安全,二要認真履行政府審批程序,三要保證商業活動的品質。